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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民,曾任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
人物履歷
曾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
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2025.12辭去)。
任免信息
2022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免去:王新民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2023年1月17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命王新民為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5年12月,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王新民辭去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的請求。
參考資料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蘇曉紅等3人辭去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相關專門委員會職務請求的決定.河南人大網(wǎng).2025-12-04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公告(第二號).河南人大.2023-02-04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公告.河南日報-今日頭條.202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