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應策(1554年—1635年),字獻可,一字成可,號蒼門,陜西蒲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1583年(萬歷十一年)進士,歷任任丘市、四川成都、河南安陽知縣,太常少卿,給事中。
在日本侵略朝鮮期間,他與朝臣上告兵部尚書石星與沈惟敬軟弱無能,剿撫不力,導致石、沈被殺。
曾為山西夏縣知縣韓蘸爭辯,因得罪稅使張忠被調往偏僻地區,為其爭辯觸怒皇帝,被奪俸。
曾祖父李果,曾任壽官;祖父李濟時;父親李廷佑,曾任儒官。母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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