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榮博,男,漢族,1965年2月生,四川雅安人,在職大學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名山中學黨委書記、校長。
2022年5月,趙榮博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人物履歷
1990年8月至1995年8月,在名山縣萬古鎮初級中學任教;
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任名山縣萬古鄉初級中學副校長;
1998年8月至2001年5月,任名山縣城西中學校長;
2001年5月至2003年7月,任名山縣第二中學校長;
2003年7月至2005年4月,任名山中學校長;
2005年4月至2013年5月,任四川省名山中學黨總支書記、校長;
2013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四川省名山中學黨總支書記、校長(享受副縣級待遇);
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任四川省名山中學黨委書記、校長(享受副縣級待遇);
2021年3月,在四川省名山中學工作(享受副縣級待遇)。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1年3月,雅安市紀委監委公布,四川省名山中學原黨委書記、校長趙榮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9月,經雅安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趙榮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榮博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私利;設立“小金庫”;公私不分,將公權力淪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親”“清”不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嚴重破壞所任職單位的政治生態。
趙榮博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雅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趙榮博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審理
2022年3月,趙榮博涉嫌挪用公款、受賄犯罪案由雅安市名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經查,2009年至2021年,趙榮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校服、教輔材料、設備采購和食堂、超市經營等方面瘋狂斂財,共收受賄賂581萬元。在最后陳述階段,被告人趙榮博當庭表示認罪伏法。
依法判處
2022年5月,趙榮博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參考資料 >
四川省名山中學原黨委書記、校長趙榮博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雅安市紀委監委機關.雅安市紀委監委網站.2021-05-21
“案”理說 | 貪迷權力、金錢,“明星校長”被反噬.常州武進檢察-今日頭條.2024-12-20
四川省名山中學原黨委書記、教育集團原總校長趙榮博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雅安市紀委監委.2024-12-20
雅安名山:旁聽案件庭審 警示教育"零距離".名山區紀委監委.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