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中美新約》,全稱為“中美關于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之條約”,也包含相關的交換文件。該條約在“四三廢約”的歷史進程中具有重要意義。
簽訂背景
太平洋戰爭爆發后,中國人民對美國在華特權提出了強烈的反對意見,同時美國國內輿論也施加了壓力。在這種背景下,美國政府決定放棄其在中國享有的特權。
簽訂過程
1942年10月9日,美國副國務卿會見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宣布美國將取消在華領事裁判權及相關特權,并于次日正式公布。此后,雙方代表進行了談判,并最終于1943年1月11日在喬治·華盛頓簽署《中美新約》。
參考資料 >
中美關于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道客巴巴.2024-10-31
歷史縱橫談:抗日戰爭與廢除不平等條約.新浪網.2024-10-31
《中美新約》.《中美新約》.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