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經建,1950年8月出生,江蘇無錫市人。1970年10月參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專學歷,工程師。曾任山東省青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25年9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吳經建作出逮捕決定。
人物履歷
曾任青島第二發制品廠工人、車間主任、副廠長,青島市市北區工業公司副經理兼青島第二發制品廠廠長,市北區外經貿委副主任兼工業公司副經理,市北區外經貿委主任兼經計委副主任,市北區工業公司經理、黨委副書記,市北區經計委主任兼外經貿委主任,市北區委常委、副區長,市北區委副書記、區長,市北區委書記,青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任免信息
2011年1月20日,青島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閉會。會議表決接受吳經建辭職請求(吳經建因年齡原因不再擔任市政府副市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5年3月,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山東省青島市原副市長吳經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5年9月,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青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吳經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經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退休后違規接受原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退休后借用原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貪欲膨脹,退而不休,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股權分紅款撥付、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經建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經建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5年9月29日,高檢網消息,山東省青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吳經建(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吳經建作出逮捕決定。
參考資料 >
75歲吳經建,被查.騰訊網-政事兒.2025-04-01
退而不休、家風不正,75歲青島原副市長吳經建被開除黨籍.今日頭條-澎湃新聞.2025-09-01
青島市原副市長吳經建被逮捕,已退休14年.大皖新聞-今日頭條.2025-09-30
副市長吳經建,卸任14年后被查.騰訊網-江南都市報.2025-04-01
山東省青島市原副市長吳經建接受審查調查.界面快訊-今日頭條.2025-03-31
青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吳經建被開除黨籍:貪欲膨脹,退而不休.界面快訊-今日頭條.2025-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