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法學會是省委領導的人民團體,是法學法律界的群眾團體和學術團體,是政法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省、創新社會治理和建設美好新海南的重要力量,是中國法學會的地方組織。
海南省法學會成立于1988年。自成立以來,在省委的正確領導和中國法學會的指導下,省法學會緊緊圍繞全省工作大局,立足海南省實際,倡導優良學風、創新活動方式、加強自身建設,在繁榮法學研究、服務法治實踐、加強法治宣傳、培養法律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推動海南民主法治建設、經濟社會發展和自貿港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主要職責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嚴格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暑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圍繞全省工作大局,參與推進依法治省和平安海南省、法治海南建設,發揮省委和省政府聯系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三)制定海南省法學研究規劃和計劃,指導各學科、各專門研究會和各研究基地堅持理論聯系實際,開展多學科、多層次的法學研究活動。
(四)參與有關法律法規的草擬、論證工作,對海南省立法、司法、執法、普法等實踐活動中的間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為省委和省政府科學決策提供法律支撐。
(五)發展同國內外法學團體和法律團體聯系與合作,收集和介紹國內外法學動態,發揮對外法學交流的渠道作用。
(六)參與法治宣傳和法學教育,普及法律知識,參與培養法學人才、法律人才工作。
(七)發揮人才、智力優勢,為社會各界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信息、法律咨詢、法律培訓服務。
(八)團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負責對會員的管理與聯系,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經常了解和聽取法學界、法律界的呼聲,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法學界、法律界的意見。
(九)指導協調團體會員和市縣法學會的工作。負責對直屬學科(專業、專門)研究會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負責辦文辦會、人事行政、后勤保障、機要保密、國有資產管理、對外聯絡等工作;負責會員的管理、聯系和服務工作;負責與港澳合及涉外學術團體組織的法學學術交流;參與法治宣傳服務、法學教育培訓,及法學法律人才培養協調工作;協助會領導了解掌握全省法學會工作。
(二)法學研究部。負責組織指導全省法學研究活動,研究制定重點選題和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與社會各界、各學科(專業、專門)研究會、各研究基地和各市縣法學會的聯系;負責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的草擬、論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學術研討活動和學術研究成果的評審和轉化工作;負責組織會員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和對策。
參考資料 >
奮進中的海南省法學會.海南省法學會.2022-08-06
海南省法學會機關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海南省法學會.202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