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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根柱,男,1952年9月出生,漢族,北京順義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文化程度。
曾任昌平區區長,昌平區委書記,北京市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等職務。
2015年12月30日,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原北京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正廳級)佟根柱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1萬元。
人物履歷
曾任北京昌平區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2006.4任昌平區委書記
2008.1.24任北京市政協常委,北京市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
違紀被查
2015年1月15日,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鑒于佟根柱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免去佟根柱北京市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主任職務、撤銷其政協北京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和委員資格。
2015年2月10日,北京市檢察機關決定,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北京市政協原常委、民主宗教委員會原主任佟根柱(正廳級)決定逮捕。
任免信息
2007.12.25免去其中共昌平區委員會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另有任用。
參考資料 >
北京昌平區原區長佟根柱伙同情婦受賄千萬被判11年(圖|簡歷).中國經濟網.2022-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