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郡是中國隋朝時期的一個行政區劃單位,其轄區大致涵蓋了現在的唐河縣和湖北省棗陽市一帶。該郡在隋朝大業三年(607年)時由昌州改置,戶籍登記有四萬二千八百四十七戶。舂陵郡下轄六縣,分別為棗陽縣、舂陵縣、清潭縣、湖陽縣、上馬縣和蔡陽。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時,舂陵郡被復置為昌州。
行政區劃
舂陵郡在隋朝時期屬于揚州市的管轄。根據《隋書-地理志》的記載,該郡下轄的六個縣分別是棗陽、舂陵、清潭、湖陽、上馬和蔡陽。其中,湖陽鎮大致位于今河南省唐河縣湖陽鎮一帶,上馬縣則位于今河南省唐河縣。
自然地理
舂陵郡的地理范圍約為5000平方千米,其轄境包括現今湖北省棗陽市以及唐河縣等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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