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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云縣位于黑龍江省省嘉蔭縣境北部,黑龍江中游右岸。中華民國時期設治,隸屬黑龍江省黑河道。
清末,曾被清廷批準于烏云河添設烏云直隸廳(列入緩設名單)。烏云直隸廳,以黑龍江支流烏云河得名。“烏云”,滿語,意為“森林”。
基本介紹
中華民國成立后,1916年5月8日,黑龍江巡按使公署決定,“以溫河鎮(zhèn)為城基地點”,設置烏云設治局,隸屬黑河道。烏云設治局的管轄區(qū)域“大致東臨黑龍江,西界興安嶺,南至寶興鎮(zhèn)以南烏拉嘎河,北濱克爾芬河龍門已放荒界”。設治局于5月15日正式成立,5月28日啟用“烏云設治局之關防”。
1927年9月1日,按黑龍江省省長公署令,將烏云設治局南部地區(qū)正式劃出,于禪城區(qū)設置佛山設治局。
1929年2月2日,黑龍江省長公署令,將烏云設治局改升為三等縣。后經(jīng)黑龍江省政府補報,內(nèi)政部“核議”,行政院“照準”。由黑龍江省直轄。東北淪陷后,始由黑龍江省管轄,1934年12月劃歸新設之黑河省管轄。
1945年“九三”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歸黑龍江省管轄,后隸屬黑河專區(qū)。
1947年5月,撤銷烏云縣,并入遜克縣,設置烏云區(qū)。
1966年12月,將烏云地區(qū)劃歸嘉蔭縣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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