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若(1905年-),男,漢族,河南省濮陽市人,陽地區黨組織的創始人之一。192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北京大學法學院預科讀書。1927年4月,李素若以教員身份到大名七師,發展多名教職員工、學生為中共黨員。同年6月,北伐軍占領濮陽后,李素若籌建國民黨濮陽縣黨部,任書記長。他積極幫助北伐軍籌餉,1929年濮陽溫邢固事件后,成功營救被捕中共濮陽縣委領導人,因此受到中國國民黨反動政府的通緝。
人物事跡
1925年李素若在北京大學法學院預科讀書時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4月,他以教員的公開身份到大名七師后,發展了很多教職員工、學生為中共黨員。1927年6月,北伐軍占領濮陽市以后,他籌建了國民黨濮陽縣黨部,任書記長,幫助北伐軍籌餉。1929年濮陽溫邢固事件后,他積極營救被捕的中共濮陽縣委領導人,受到國民黨反動政府的通緝。
1928年至1930年劉錫九利用與劉珍年同胞兄弟的關系,經周恩來同志批準,先后介紹了李素若、李楚離、劉滿溪等20多位中共黨員到國民黨煙臺軍閥劉珍年部隊從事黨的地下活動。1931年由于其兄劉珍年在蔣介石的壓力下由“容共”走向“反共”,劉用“先縱后通緝”的辦法一一放走。蔣介石知道后十分震怒,急電申斥劉珍年“包庇共黨”,飭劉“即時嚴加禁絕,否則必予嚴懲”。劉不得已找到時任政訓處長李素若(共產黨員),要其將軍內共產黨全部或部分撤出。李向中共中央赴煙臺市代表關向應請示后,將劉部軍內共產黨員全部撤走,無人被捕被害。
1931年至1933年,他輾轉到了西安市,任陜西省參議。七七事變后,他回到家鄉開展抗日救亡活動。
1983年9月,中共濮陽縣委作出《關于李素若同志被錯殺的平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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