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24歲的玉溪北城鎮男子李喬明(也有媒體寫作李蕎明)因盜伐林木被刑拘,1月30日進入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傷住院,4天后在醫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顱腦損傷”。
正文
李喬明
晉寧縣公安機關給出的答案是,當天李喬明受傷,是由于其與同監室的獄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貓貓”游戲時,遭到獄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墻壁而導致。當地另一家媒體報道稱,警方調查結果顯示李喬明“躲貓貓”時眼部被蒙,所以“不慎撞到墻壁受傷”。
2009年02月27日云南省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云南籍男子李蕎明在昆明市晉寧縣看守所死亡一事進行通報。
云南省檢察院新聞發言人稱:李蕎明系看守所內牢頭獄霸以玩游戲為名,毆打致死。
據了解,晉寧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看守所相關負責人以及當班民警分別受到撤職、記過等處理。目前,此案已經移交檢察機關。
快訊:云南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楊建萍對李蕎明家屬致歉,稱此案暴露了晉寧縣看守所存在的管理問題,同時宣布了對晉寧縣公安局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決定。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