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厄爾·雷(James Earl Ray)(1928年3月10日—1998年4月23日)是一名美國逃犯,因在1968年4月4日在田納西州孟菲斯市的洛林汽車旅館暗殺馬丁·路德·金博士而被定罪。
人物簡介
1968年4月,馬丁·路德·金前往孟菲斯市領導工人罷工,下榻洛林汽車旅館。4日晚飯前,他立在二樓三百號房間的陽臺上,與人談話。這時在街對面的一幢公寓里,雷端著一架帶有觀測鏡的汽步槍,向他射去。子彈從前面穿過他的脖子,在顎后爆炸,他隨即倒地不起。
詹姆斯·厄爾·雷,中學未畢業就于1946年應征入伍,在德國服役,后因“不適應服役要求”而提前退伍。1949年,他企圖盜竊一架打字機而被抓住,坐了3個月的牢。1952年,他因為搶劫出租車司機再一次被捕入獄。獲釋后,他又企圖洗劫一家雜貨鋪,并被判刑20年。在服刑的13年中,雷數次企圖逃跑,結果被增加刑期到48年。
雷雖然作案累累,但大多卻滑稽可笑。雷曾在洛杉磯盜竊過一臺打字機,攜帶逃跑時,自己的銀行存折掉在地上,他停下來去拾存折,結果被抓獲;他在圣路易斯逃避追捕時,躲進電梯間,但一時疏忽,忘記關電梯門而被抓住;他在搶劫一家食品雜貨店之后,駕車逃跑,在急轉彎時,自己卻被甩出車外。
抓拿歸案
聯邦調查局雖然鎖定了犯罪兇手,但詹姆斯·厄爾·雷依然是尋無蹤影。聯邦調查局猜測他已經逃往國外,于是特工們分散到各國駐美國大使館查閱護照檔案。經過兩周的調查,在一個叫拉曼·施奈德的赴加拿大簽證申請書中,發現了與雷的相貌極其相似的照片。1968年6月8日,在倫敦機場候機廳,兩名警察發現了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從他身上搜出姓名為拉曼·施奈德的護照和一支子彈滿膛左輪手槍。通過指紋鑒定,聯邦調查局很快就確定了這個拉曼·施奈德正是殺害金的兇手——詹姆斯·厄爾·雷。FBI終于把殺害馬丁·路德·金的兇手捉拿歸案了。為此,聯邦調查局先后投入了3014名特工人員的力量,花費了140萬美元,累計行程50萬英里。
刺殺過程
1968年4月4日,雷端著一把改裝過瞄準器的氣步槍,除掉支架。金在與工人談話時,雷的子彈從前面穿過他的脖子,在顎后爆炸,金死了。然而,馬丁·路德·金的兒子德克斯特·金在雷臨終前拜訪了他并對他說:是政府殺了我父親,不是你。金的家庭并沒有正式參與這一展覽,不過他們的發言人對這樣的“對話”表示了歡迎。而雷的家人認為,他們的親人終將得到一個公正的裁決。
爭議
1993年,孟菲斯餐館老板洛伊德·喬爾斯公開聲稱他參與了暗殺金恩的陰謀,而雷只是替罪羊。1997年,金恩的兒子德克斯特在監獄會見了雷,并問他:“我只是想問你,就記錄而言,你殺了我父親嗎?”雷回答說:“不,我沒有。”德克斯特告訴雷,他和金恩家族的其他成員相信雷,并公開敦促雷獲得新的審判。1998年和1999年,佩珀代表金恩家族對喬爾斯提起了一起關于金恩暗殺的過失殺人民事訴訟。陪審團裁定喬爾斯和其他人,包括政府機構,共謀謀殺金恩,因此應當合法賠償金恩家族。家族接受了100美元的賠償,以證明他們并不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而提起訴訟,并公開表示雷在他們看來與暗殺無關。科雷塔·斯科特·金恩說:“陪審團在審理期間呈現的大量證據明顯讓他們相信,除了喬爾斯先生之外,黑手黨、地方、州和聯邦政府機構深度參與了我丈夫的暗殺。”
參考資料 >
1968年7月8日 暗殺馬丁-路德-金的兇手被抓獲.搜狐網.2024-01-26
馬丁·路德·金遺孀病故(圖).搜狐網.2024-01-26
馬丁·路德·金遺孀夢中辭世.搜狐網.2024-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