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涂云庵(1885-1957),天門市岳口鎮人,無黨派民主人士。新中國成立后首任湖北省人民法院院長。
正文
人物生平
出生于書香門第,畢業于湖北法律專校。參加了辛亥革命。
30年代任漢川市等縣法官,因涉嫌“擅放紅軍”,中國國民黨當局調任利川市,他以道遠不就,又調來鳳縣,他仍力辭,后來迫于壓力就任。他痛恨國民黨政府腐敗,悵恨道:“財狼當道,素志難行,何如歸去,永保廉貞。”于是辭官回家,設館教書。 ?
1938年任天門縣參議會議長。抗戰爆發,他嚴詞拒絕日偽政府的誘聘,并加入共產黨領導的抗戰與建國的道路。選為天門縣各界救國委員會主任委員,鄂豫邊區行政公署副主席,邊區行署臨時參議會副會長。
解放戰爭時期,1946年夏,奉命赴華北人民政府工作;武漢解放后,奉命回鄂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委員。
1949年8月后,歷任湖北省人民監察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署中南分署委員、湖北省司法廳廳長。1949年10月1日,湖北省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任湖北省人民法院院長,1952年8月,同時任湖北省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員會委員。1955年2月離任。 ?
于1957年病逝。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