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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一(生卒年不詳),字卜周,號丹谷。郁南縣城廂外(即今建城鎮)人。康熙帝五十六年(1717年)舉人。后被錄取為試用知縣,分發四川省,初在成都分府,任榮徑、洪雅縣知縣,政績頗佳,被提名遞補為綿竹知縣。
到任后,廉潔愛民,辦事勤懇,但綿竹多旱患,民性兇悍,常常由于爭水發生械斗,造成流血事件。一璜為了消除禍端,一面帶領鄉民興修水利,一面把家鄉郁南縣制造和使用水車的方法教給當地人民提水抗旱。此后,群眾爭水械斗之風得以停息。綿竹人民為了感激他的恩德,特別修建了一間祠廟來供奉他,稱他為“車公大臣”。他在任5年,由于母親病逝,辭官回家吊喪。回家的時候,他攜帶的行李不多,所有的積蓄只不過俸銀200余兩,黃連(中藥)100余斤。他的大兒子吳均,字贊中,曾任江蘇金山縣丞、句容市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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