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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仲裁委員會(簡稱重仲,英文簡稱CQAC)成立于1996年9月,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組建,系在中國重慶唯一依法設立的獨立仲裁機構,公正、高效、專業化解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委員會簡介
重慶仲裁委員會的職責是:根據國家法律,公正、及時地仲裁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重慶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包括:經濟貿易、房地產、工程建筑、技術轉讓、知識產權、金融、證券、保險、投資融資、海事海商及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仲裁實行協議仲裁和一裁終局制度,具有受案范圍廣,仲裁員素質高,仲裁案件公正、及時、高效、經濟等特點。
重慶仲裁委員會推薦的示范仲裁條款和仲裁協議:
仲裁條款(適用于簽訂合同時):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任何一方均可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協議(適用于發生合同爭議時):甲、乙雙方因xx合同發生爭議,現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歷屆領導
肖祖修、王鴻舉、黃奇帆、周慕冰、劉學普、劉強、譚家玲、羅藺、張德寬
參考資料 >
歷屆委員會主任.重慶仲裁委員會.202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