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軍事訓練是指普通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組織的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課教學,以及與學生軍事訓練有關的其他活動。這一訓練是根據國家頒布的兵役法,按照訓練方針和訓練大綱,對在校學生實施的軍事教育和訓練。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強化青年學生的愛國主義思想,增強國防觀念,提升組織性和紀律性。此外,通過軍事訓練,學生們還能掌握一定的軍事知識和技能,強健體魄,為國防預備役提供人才儲備。
歷史沿革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針對學生的軍事訓練曾有過多種形式的嘗試。1955年至1957年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相關規定,為在大學生中培養預備役軍官,在國防部領導下,派出現役軍官,以設軍事課方式,先后在全國14所高等學校進行了21種軍事專業的試點訓練;對127所高級中等學校進行了征集前初級軍事訓練試點。1958年至1963年期間,大學和中學成立了民兵組織,并利用課外時間、寒暑假,結合重要節日活動,對學生進行了相關教育和訓練。1963年后,一些省份和地區在部分高校和高級中學再次以民兵訓練的形式進行了軍訓試點。此后,部分高等學校采用了學生外出到部隊或由部隊教官進入學校的方式,廣泛開展了軍事訓練。軍事訓練的實施應依據國防建設的需要和國內經濟條件的可能,遵循學校教育規律和軍事訓練特點,確立切實可行的訓練方針。根據軍訓目標的要求,結合學校特色,制定出適合學生的軍訓計劃大綱。高等學校的軍事訓練主要包括基本軍事理論、軍事知識和共同科目的教學訓練;而以培養預備役技術軍官為目的的軍事訓練,則應根據國防建設的需求和學校的專業設置情況,結合學生在校所學專業內容來確定。高中的軍事訓練則側重于軍事基礎知識和基本常識的教學。軍事訓練的組織領導由相關部門和學校設立專門機構,配備必要人員,負責組織和執行軍訓工作。軍訓教員通常由現役軍官擔任,也允許學校自行配備。教員應具備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軍事素養和一定的教學能力。對于軍訓所需的各種武器、彈藥、器材等物資,應制定并建立與訓練內容相適應的供應標準和供應渠道,確保軍訓工作的順利進行。學生軍事訓練有著自身的發展規律,實施過程中應結合學校實際情況,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充分運用他們已有的文化科學和專業知識,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教學方法,以期獲得更好的培訓效果。
相關規定
2007年03月,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聯合發布了《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明確了學生軍事訓練的工作原則和服務對象,強調了軍事訓練的重要性及其在人才培養和國防后備力量建設中的作用。規定指出,學生軍事訓練應服務于國家人才培養和國防后備力量建設,堅持著眼時代特征、遵循教育規律、注重實際效果、實施分類指導的方針。通過軍事訓練,旨在讓學生掌握基本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增強國防觀念、國家安全意識,加強組織性和紀律性,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精神,鍛煉意志品質,激發克服困難的信心和勇氣,培養艱苦奮斗、吃苦耐勞的作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全面提升綜合素養。規定還明確,普通高等學校、高中階段學校的所有中國內地籍學生都應依法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軍事訓練;港澳臺地區籍學生如自愿參與軍事訓練,經學校批準后也可參加。對于有嚴重生理缺陷、殘疾或疾病的特殊學生,若本人提出申請并獲學校批準,可減免不適宜參加的軍事技能訓練科目。此外,規定還提到,全國每五年將舉行一次大規模的學生軍事訓練活動,所需經費由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向中央財政申請專項經費予以保障。各省每三至五年舉辦一次學生軍事訓練大型活動,所需的經費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軍事機關向省財政申請專項經費予以保障。
參考資料 >
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江西省醫藥學校.2024-10-26
華北科技學院學生軍事訓練管理規定.華北科技學院學生工作處.2024-10-26
教育部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關于印發《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育部網站.202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