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电竞|足球世界杯竞猜平台

仲裁審理
來源:互聯網

仲裁審理是指仲裁庭依照法律規定和仲裁規則,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案件進行審理并做出仲裁裁決的行為。

方式

開庭審理

根據《仲裁法》第39條的規定,仲裁審理主要采取開庭方式進行。開庭審理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在場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并做出裁決的一種方式。同時,《仲裁法》還規定,仲裁原則上不公開進行,但在當事人協議公開且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情況下,可以公開進行。這種不公開審理的目的在于保守當事人的商業秘密,維護當事人的商業信譽。

書面審理

除了開庭審理,仲裁法還規定了書面審理的方式。當當事人協議不開庭時,仲裁庭可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等書面材料做出裁決。書面審理是在當事人未到場的情況下,仲裁庭通過審查書面資料來做出裁決的一種方式。

程序

被申請人的答辯和反請求

收到仲裁通知后,被申請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答辯和/或反請求(若有)。反請求必須與申請人提出的仲裁請求具有相同的合同關系或法律關系。

開庭通知

仲裁庭成立后,與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商定開庭日期,并將相關信息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開庭審理

通常情況下,案件會進行開庭審理。但如果經各方當事人同意,或者根據仲裁規則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仲裁庭也可僅依據書面文件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開庭審理不公開進行,若所有當事人一致要求公開審理,由仲裁庭作出是否公開審理的決定。非公開審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泄露案件詳情,未經許可,案外人不得旁聽。當事人應委托代理人出席開庭,否則仲裁庭可缺席審理并做出裁決。

調解

仲裁過程中,當事人可自行和解或請求仲裁庭調解。仲裁庭征得雙方同意后,也可主動調解。調解成功,仲裁庭據此作出裁決書或雙方撤案。調解失敗,任何一方不得引用對方或仲裁庭在調解過程中的言論作為日后訴訟的依據。

裁決及其效力

仲裁裁決由多數仲裁員決定,無法達成多數意見時,由首席仲裁員決定。裁決一旦做出,立即生效,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提起訴訟或尋求改變仲裁裁決。

參考資料 >

百問百答(仲裁)-張家口市人民政府.張家口市人民政府.2024-11-20

你想知道的仲裁那些事(四)一仲裁審理 仲裁文苑 南寧仲裁委....南寧仲裁委員.2024-11-20

仲裁審理有什么方法-法律知識|華律網.華律網.2024-11-20

生活家百科家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