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包括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和宣傳教育行動。這些行動旨在應對部分行業領域事故頻發的情況,特別是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導致的重大事故。為了有效遏制此類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的改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國務院辦公廳于2009年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
執法行動
執法行動的目標是對以下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或查處:
- 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 關閉取締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的;
- 小煤礦應關未關或關閉計劃不落實的;
- 私自開采、過度開采、尾礦庫違規排放的;
- 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 瞞報事故的;
- 隱瞞重大隱患或不按期整治的;
- 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 拒絕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抵制安全執法的;
- 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治理行動
治理行動的重點在于嚴格治理以下問題:
- 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不符合標準的;
- 危險性較大特種設備和危險品儲存容器、運輸工具不完好的;
- 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采取預防措施的;
-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措施不實、整改不力的;
- 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更新不及時,自救裝備不足、培訓不足的;
- 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納等經濟政策落實不到位的;
- 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 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
- 地方政府對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部門監督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的;
- 相關地區和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行業(領域)及企業、單位安全隱患治理不到位的。
宣傳教育行動
宣傳教育行動的主要內容包括:
- 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章制度,以增強安全法制意識;
- 推廣安全發展理念,推動安全文化建設;
- 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推進安全生產示范企業的建立;
-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制度,公開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調查處理情況,加強安全生產輿論監督;
- 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全生產科技周”等集中宣傳教育活動;
- 改革企業招工制度,推廣實施“變招工為招生”,增加委托學校定向培養的工作力度;
- 加強對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管,提升師資力量、培訓裝備水平,提高培訓質量;
- 強化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做好新員工安全教育,強化全員安全技能訓練。
參考資料 >
安全生產三項建設是什么.安全生產三項建設是什么.2024-11-01
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是指哪三項?.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是指哪三項?.2024-11-01
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是指哪三項.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是指哪三項.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