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聚眾行為是由美國社會學家派克提出的一種群體性現象,它具有無組織、無領導、不受常規社會規范限制的特點,且通常缺乏明確的目標和計劃。
特征
這種行為往往表現出自發性、突發性、狂熱性、非結構性、非個人性和暫時性的特點。常見的聚眾行為形式包括騷亂、暴動、狂歡和恐慌等。
形式
聚眾行為的形式多種多樣,其中最常見的有騷亂、暴動、狂歡和恐慌。這些活動通常是突然發生的,沒有事先的規劃或組織,參與者的行為也往往是沖動而不可預測的。
參考資料 >
聚眾行為是由美國社會學家派克提出的一種群體性現象,它具有無組織、無領導、不受常規社會規范限制的特點,且通常缺乏明確的目標和計劃。
這種行為往往表現出自發性、突發性、狂熱性、非結構性、非個人性和暫時性的特點。常見的聚眾行為形式包括騷亂、暴動、狂歡和恐慌等。
聚眾行為的形式多種多樣,其中最常見的有騷亂、暴動、狂歡和恐慌。這些活動通常是突然發生的,沒有事先的規劃或組織,參與者的行為也往往是沖動而不可預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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