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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稅收指的是我國國家預算收入科目上按稅種性質對稅收分類的一個類別。作為獨立稅種,農業稅收以農業總收益為課稅對象,一般是指農業稅 (包括農林特產稅) 和牧業稅。農業稅收以及耕地占用稅、契稅由財政部農業財務司及地方各級財稅機關負責征收。
基本介紹
隨著我們國家的發展,其實農業稅所占稅收的比例越來越小,特別是從94年分稅制改革以后,我只查到的數據是94年全國財政收入5218億,到2003年全國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全國財政總收入已達到21715億,十年增長四倍。農業稅占比逐年下降,1999占4%,2003年占1%。而2000年起開展的稅費改革中,取消農業稅在江西試點并逐步減免(原定2008年完成,實際2005年基本完成,2006年宣布取消),逐步推動稅制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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