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社村位于洪洞縣明姜鎮下轄,距離洪井鄉5公里,毗鄰207國道南面。全村共有75戶231人,其中約78人外出務工。南社村的耕地面積為3124畝,2012年人均純收入為2500元。該村有7戶18人為低收入家庭,20戶21人為低保戶,224人參加養老保險,231人參加合作醫療。
村情概況
南社村農田面積約561畝,退耕地約23畝。主導產業為種植,無村集體收入。村容村貌相對整潔,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相對健全。2009年被評為“省級重點新農村建設村”。
村規民約
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加強社會治安,保護集體和群眾的利益,加快村經濟建設步伐,根據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結合村實際,特制定村規民約。其內容包括:
1. 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發展生產,勤勞致富,支持集體經濟建設,積極按時完成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任務。
3. 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實行科學種田。
4. 加強土地管理,不準私自出租、出賣山坡荒地,不準違章占地建房。
5. 實行計劃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堅決杜絕計劃生育和非婚生育。移風易俗,樹立好的村風民風,提倡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封建迷信。
6. 遵守社會公德、尊老愛幼、贍養老人、鄰里團結、家庭和睦。
7. 遵紀守法,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不打架斗毆,不辱罵、不誹謗他人、不擾亂社會秩序。
8. 開創文明新風,講文明、講禮貌,嚴禁賭博,反對迷信,遵守社會公德,打擊偷盜和流氓滋事活動。
9. 愛護集體財產,愛護公共設施。
10. 搞好房前屋后綠化,美化環境,講究衛生。
以上村規民約由村民委員會督促實施,請村民模范執行。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