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底土司,又稱布拉克底或巴拉斯底,是嘉戎十八土司之一,其轄區(qū)位于現今四川省甘孜州丹巴縣。
歷史沿革
巴底土司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時期。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大金川、巴底、巴旺等地的部落酋長綽布木棱因歸順清朝而被授予安撫使職位,隨后設立了安撫使司,負責管理約八百五十戶居民。綽布木棱有兩個兒子,其中長子繼承了他的職務,駐守巴旺,次子則負責防守巴底并擔任土舍。他們的后代在乾隆年間因參與平定金川叛亂而獲得升遷,其中阿多爾(也被稱為阿都、安多爾)被授予宣慰使之職,成為巴底宣慰司的第一位土司。此后,巴底土司的傳承延續(xù)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
家譜
巴底土司的家族歷史記錄在其家譜中。據民國時期的《丹巴縣圖志》記載,巴底土司的家譜包括了從根喀梨兒布開始的多個世代,直至王壽昌為止。這一系列的土司在歷史上對當地的治理產生了重要影響。
社會事件
這次暴動發(fā)生在19世紀末,由于土司及其親屬的苛捐雜稅導致民眾生活困苦,再加上自然災害的影響,最終引發(fā)了大規(guī)模的反抗行動。盡管起義者一度取得了勝利,但由于土司的反擊,這場運動最終以失敗告終。
行政區(qū)劃
巴底土司的轄區(qū)范圍大致東至孫克宗小金川邊界,南接魯密章谷明正土司,西臨八納出卡革什雜土司,北靠麻泥大金川。整個轄區(qū)面積約為三百九十平方千米,共有八百五十戶居民。按照規(guī)定,巴底土司每三年應向朝廷繳納一匹馬作為貢品,并支付相應的白銀。然而,到了清宣統(tǒng)年間,政府試圖廢除土司制度,將巴底土司納入改流地區(qū),但這并未成功實施,因此巴底土司的體制一直持續(xù)到新中國成立后才結束。
參考資料 >
(甘孜紀行)尋訪土司官寨里的“紅色記憶”.中國新聞網.2024-10-27
丹巴古碉建筑文化綜覽.丹巴古碉建筑文化綜覽.2024-10-27
丹巴縣名由來及建縣沿革.丹巴縣人民政府.202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