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建筑是指必須限期內(一般為不超出二年)拆除、且結構簡易的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同時也包括因工程需要而使用鋼、鋼筋混泥土、水泥、磚、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的,二年內必須限期拆除的構筑物和其他設施(例上海世博會部分館場等臨時性展示用房)。臨時建筑建設前也須經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批準,規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
含義
臨時建筑是指單位和個人因生產、生活需要臨時建造使用,結構簡易并在規定期限內必須拆除的建(構)筑物或其他設施。比如:窩棚、工棚等棚屋及短期性質的展示用房(樣板房、展覽房)等。在結構上不得超過兩層,在建筑用材上除工程特殊需要外,一般不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耐久性結構形式。
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在法律上作出強制性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臨時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并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臨時建(構)筑物不予確權發證,不得改變使用性質,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使用的,建設單位應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且延期申請只能一次。已超過兩年期限而未獲準延期,那么它在性質上屬于違法建筑。
注:按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級
建筑的耐久年限主要是根據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建筑物的質量標準而定。
結構選型
臨時建筑采用拆裝式結構,要求達到利用次數多、裝拆快、損耗少、經濟指標低的目的。結構的幾何形狀力求簡單。對各種臨時建筑,選擇平面和斷面的統一模數,以盡可能減少構件的種類,采用積木原理,組裝成不同跨度、不同面積、不同用途的建筑物。
構造原則
對于臨時建筑的構造問題,一般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1)使用少數標準構件,組成多種類型的建筑物,構件的互換性要強。
(2)主要承重結構構件的結點連接方法力求簡單,做到裝拆方便迅速。
(3)非承重的圍護結構,如屋面、外墻和間壁墻等,采用的材料和構件要結實而體輕,又應適宜于采用多種材料,以便滿足不同建筑物的要求和便于就地取材。
(4)基礎處理力求簡單。
臨時永久異同
所謂的永久性建筑是指:在法定存續期限二年以上并使用耐久性材料(鋼、砼、磚、木等)的建(構)筑物。對臨時性建筑不能因為使用耐久性材料而視作為永久性建筑。
對某一建筑物判定是永久、還是臨時,應從法律時效與建筑形態的二重性去衡量。
一是在法律時效上
是永久、還是臨時,兩者之間的根本性區別在于該一建筑物的法定存續期限。從我國現行建設法規對建筑物時限的規定上看,臨時建筑為不超出二年,若審批時限超出二年即可視為永久。
二是從建筑物的形態上
對建設永久性建筑在建筑形態上具有強制性規范標準,材料使用必須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耐久性材料(鋼、砼、磚、木等)。
臨時建筑與永久建筑的異同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不同點
(1)臨時建筑按主體結構確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級與永久建筑不同,臨時設施等級最低;
(2)由于臨時建筑在結構穩定計算方面采用的等級標準與永久建筑有所不同,如美國就有單獨規定,在我國和卡塔爾就沒有單獨的設計標準;
(3)臨時建筑主體建筑結構用非耐用物料或便于拆卸再利用的材料建造,例如,框架為輕質鋼骨架,圍擋墻采用雙層水泥密度板,地板為塑料格;
(4)臨時建筑在組織結構形式可以整體移動或拆卸再組裝,不采用深入地下的基礎。
相同點
(1)安全性。安全性是所有建筑物的首要考慮因素,雖然臨時建筑的存在時間短,但臨時建筑也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出于臨時建筑物的安全性考慮,對于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設施要求配備合理;
(2)功能設置。功能設置依據使用者的需求而定,例如,對于該項目的臨時建筑而言,主要滿足業主兩個部門的日常辦公需要,即配套的停車場、倉庫、修理間、淋浴間、祈禱室以及配套的衛生間、廚房、會議室和安保系統;
(3)質量標準。高質量體現為房子的密封性要求比較好,在防塵、防水、防噪聲和隔熱保溫性方面和永久建筑沒有區別;高質量體現為內部的裝飾裝修所使用的油漆、衛生潔具,以及電氣、通信、消防等必須符合規范標準,以確保建筑設施正常使用;在檔次和標準上由于合同規定要求比較高,而且必須使業主滿意。
新型臨時建筑
通常意義上的臨時建筑,如在建設工地上為了滿足工程施工需要臨時搭建的辦公室、宿舍、工棚和設備間等,給大多數人的印象是簡陋、低檔式樣的廉價建筑(以下稱之為“簡易臨時建筑”),而實際上臨時建筑早已以舒適度不低于永久設施標準的形象展現在人們面前,置身于其中,人們很難分辨出是永久建筑還是臨時建筑,如各種大型的公共活動(奧運會、杭州第19屆亞運會和世界博覽會等)搭建的臨時建筑和房地產商蓋的售樓處等(以下稱之為“高標準臨時建筑”)。
高標準臨時建筑在國內屬于一個相對較新的事物,而在國外已經有成熟詳細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管理,而且臨時建筑和永久建筑的界限有逐步模糊的趨勢。隨著中國建筑企業在海外高端市場不斷開拓,需要對臨時建筑的概念進行再理解。
參考資料 >
臨時建筑.土流網.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