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平,男,漢族,1968年2月出生,黨員,本科,澳門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研究生畢業(yè),工程師。曾任義烏市供電局佛堂變電所生產技術科科員、副科長,輸變電工程公司經理助理、經理、副局長、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局長、黨委書記,義烏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
簡歷
1989.8-1990.12,義烏市供電局,佛堂變電所值班。
1990.12-1992.3,義烏市供電局,生產技術科科員。
1992.3-1993.8,義烏市供電局,生產技術科副科長。
1993.8-1994.8,義烏市供電局,輸變電工程公司經理助理。
1994.8-1995.11,義烏市供電局,輸變電工程公司經理。
1995.11-2002.1,義烏市供電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2.1-2004.4,義烏市供電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04.4-2006.6,義烏市供電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6.6-2009.5,義烏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9.5-2014.2,義烏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恒大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09.5-2015.5,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5年5月免去金方平同志的中共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14日,金華市人民檢察院發(fā)布消息:2015年8月14日,金華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決定對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金方平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并于當天決定對其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提起公訴
2016年4月8日,東陽市人民檢察院發(fā)布消息: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金方平涉嫌受賄一案,經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依法交辦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4月8日,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已依法向東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宣判
2017年1月17日,金方平因犯受賄罪,受賄折合人民幣共計263.8853萬元,被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
參考資料 >
金方平.www.tianya999.com.2017-05-23
權威發(fā)布_浙江省金華市人民檢察院.浙江省金華市人民檢察院.202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