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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區域是指根據物業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的紅線圖范圍,綜合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社區建設等因素而劃定的特定區域。
確定原則
現代小區范圍
在現代小區中,如果物業的配套設施設備是共用的,則應劃分為同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然而,當這些設施設備能夠被分割并獨立使用時,它們也可以被劃分成不同的物業管理區域。
舊城區范圍
對于舊城區、城中村等尚未實施物業管理的已建居住區,若需要引入物業管理服務,通常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在征詢相關業主的意見后,來確定相應的物業管理區域。
物業公司管理范圍
物業公司所負責管理的范圍通常是小區紅線內的區域,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圍墻內的區域都歸物業公司管理。實際上,小區大門外的一段距離也通常包含在物業公司的管理責任區內。因此,在小區大門外設置攤位前,需要首先向城市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然后才能聯系物業公司以及業主委員會協商處理。
參考資料 >
物業管理區域劃分 .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11-22
冷名詞解析——“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及業主享有的權利 .知乎.2024-11-22
怎樣劃定物業管理區域 .找法網.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