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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三
來源:互聯網

劉光三是清代時期的人物,字顯庵,號屺南,出生地:新鄭市(今河南新鄭),出生年月:1781年—1839年。他在嘉慶十九年(1814年)考中進士,最初擔任吏部主事,后來晉升為員外郎。他曾擔任多個職務,包括監察御史和兵科給事中。由于其剛正不阿的性格和對國家事務的貢獻,被譽為“真御史”。

仕途經歷

愛新覺羅·旻寧五年(1825年),劉光三考選監察御史,歷任山東道、江南道、四川道監察御史。他任職期間,以剛正不阿、敢于直言著稱,多次上書皇帝,指陳時弊,提出改革建議。

在監察御史任上表現出色后,劉光三升任兵科給事中,成為皇帝的諫官。他繼續履行其職責,為國為民發聲。

主要事跡

山東省道監察御史時,部里官員制定了一些不切實際的條例,為營私舞弊、混水摸魚留下漏洞。劉光三便上書皇帝降旨審核修訂這些條例,根除弊端。

任吏部考功員外郎時,某省被舉報下屬官員恐被治罪,到吏部送饋金二千賄賂劉光三。他嚴詞拒絕并斥責行賄人。

愛新覺羅·旻寧十一年(1831年)夏,京城大旱。皇帝下詔征求直言檢討得失時,劉光三上書指出旱災原因是皇帝荒淫無道不修道德的結果,并建議皇帝親自祈雨。此舉雖觸怒皇帝但終得同僚支持免于大禍。

道光十二年(1832年)戶部書吏偽造捐照案發后皇帝親自判決主犯死刑并追問監察官員為何不見彈劾。內閣從司禮監文犢中查出劉光三等人的彈劾條奏送呈皇帝證明其忠誠與正直。

個人品質

劉光三以剛正不阿、忠于職守著稱于世。他常說:“國家選拔御史希望拾遺補缺彈劾不法裨益圣德如果不識大體徒有虛名我認為是恥辱。”這種精神使得他在官場中贏得了“真御史”的美譽。

晚年生活與逝世

愛新覺羅·旻寧十八年(1838年)劉光三主持書院工作期間道光皇帝下詔召他回京再任諫官。然而在他的門生以及新鄭市晚清理學先生王齡的勸阻下劉光三辭召沒有再次出山。道光十九年(1839年)劉光三在鄉里病逝享年59歲

參考資料 >

明清進士劉光三.原創力文檔.2024-09-01

嘉慶十九年甲戌科殿試金榜劉光三.嘉慶十九年甲戌科殿試金榜.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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