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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洋(1955年6月28日—),臺灣地區政治人物,臺北市立成功高中畢業,“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學士、政治研究所碩士。
正文
李逸洋(1955年6月28日—),臺灣地區政治人物,臺北市立成功高中畢業,“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學士、政治研究所碩士。1986年6月,時任臺北市議員的李逸洋,與同為市議員的陳水扁、黃天福等三人因蓬萊島案入獄服刑,被稱為“蓬萊島三君子”。出獄后擔任“立法委員”吳淑珍的助理,隨后出任民主進步黨文宣部主任,并于1989年到1997年間兩度連任臺北市市議員,1997年應臺北市長陳水扁之邀擔任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長。在2000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中擔任陳水扁競選總部副總干事兼發言人。
陳水扁當選“總統”后,李逸洋入閣擔任“內政部”政務次長,2002年轉任臺灣地區行政機構人事行政局局長,2005年卸任后出任民進黨秘書長,2006年1月——2008年5月接任“內政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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