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9年,新朝改沅陵縣縣為陸縣,故治在今湖南沅陵縣,轄境包括今沅陵、瀘溪縣、吉首市兩縣(市)全部及龍山、花垣縣、永順縣、古丈縣、麻陽苗族自治縣、辰溪縣、溆浦縣、張家界市、慈利縣、桃源縣等縣(市)部分地。
屬建平郡。23年,劉玄滅莽后,縣名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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