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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軒,1947年2月出生,湖北省漢川市人。1968年4月參加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曾任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6年9月,周文軒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2007年9月,周文軒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人物經歷
1968年4月-1976年7月為部隊戰士、班長、排長、組織干事。
1976年7月-1980年7月,任武漢開關總廠辦公室秘書,后調市經委工作。
1980年7月-2002年12月,歷任武漢市人大辦公廳正科級干事、秘書處處長、副主任、副秘書長、秘書長、黨組成員。
2003年1月-2006年9月21日,任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參考資料 >
曾享“救火隊長”美名 武漢中院周文軒落馬始末.湖北經濟學院.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