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軍輝,男,1976年3月生,湖南省婁底市人,湘潭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湖南省訴訟法學研究中心、中美法律文化中心、湖南省檢察理論研究中心研究人員、訴訟法重點學科秘書。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法學、民事證據法學、仲裁法學、律師與公證制度等學科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到目前為止,出版學術著作3部,其中獨著1部;在《政治與法律》、《訴訟法學研究》、《法學雜志》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20余篇,其中在CSSCI來源期刊上發表12篇;主持課題5項,其中省部級課題2項;參與國家課題3項,參與他課題10余項。
科研項目
主持:司法部理論研究項目《民事既判力擴張問題研究》(2009-2011);
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既判力擴張基本理論問題研究》(2009-2011);
主持:湖南省教育廳一般項目《民事既判力擴張問題研究——以減少矛盾判決為主線》(2009-2012);
主持:湖南省教育廳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項目《民事既判力擴張論》(2008-2010);
主持: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2009年開放課題《英美法系國家民事既判力理論與規則研究》(2009-2012);
主持:湖南省檢察理論研究一般項目《國家重點工程項目懲治與預防研究》(2009-2012);
主持:湘潭大學博士科研啟動項目《城鎮房屋拆遷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2010-2013);
參加:廖永安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民事審判權作用范圍研究》(2005-2008);
參加:廖永安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民事訴訟制度專題實證研究》(2008-2010);
參加:張立平教授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農村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2008-2011)。
科研成果
代表性著作
獨著:《民事既判力擴張問題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1年2月版。
參編教材
1、參編:廖永安主編,《證據法》,清華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撰寫4章共計8萬余字(21世紀法律互動教材·精品課系列);
2、參編:宋世杰,廖永安主編,《證據法學》湖南人民出版社,與廖永安教授合寫2章,共計4萬余字(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
代表性論文
1、獨著:CSSCI源刊,《民事訴訟中如何處理既判事實預決效力問題的思考》,載《政治與法律》,2010年第8期;
2、獨著:CSSCI源刊,《試論民事既判事實的預決效力》,載《湘潭大學學報》2010年第4期;
3、獨著:CSSCI源刊,《對我國建立民事示范訴訟制度的思考》,載《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10年第1期;
4、第一:CSSCI源刊,《試析民事管轄權異議制度中的幾個程序問題》,載《求索》2010年第2期;
5、獨著:CSSCI源刊,《論民事上訴利益要件》,載《法學雜志》2009年第6期;
6、獨著:CSSCI源刊,《判決如何影響實體從屬第三人:既判力抑或反射效?》,載《社會科學家》 2009年第4期;
7、獨著:CSSCI源刊,《案外第三人撤銷之訴的程序建構》,載《政治與法律》2009年 第1期;
8、第二:CSSCI源刊,《試論法院調解的既判力》,載《煙臺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9、第二:CSSCI源刊,《民事管轄權異議制度的缺陷與完善》,載《訴訟法學研究》2008年第13卷;
10、第二:CSSCI源刊,《試論我國民事公告送達制度的改革與完善》,載《太平洋學報》,2007年第11期,人大復印資料《訴訟法學· 司法制度》2008年第3期全文轉載;
11、第一:CSSCI源刊,《論案外第三人撤銷之訴》,載《政治與法律》,2007年第5期《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2007年第6期轉載;
12、第二:CSSCI源刊,《試論民事訴訟中的擬制自認》,載《海南大學學報》,2007年第4期(CSSCI);
13獨著:《論訴訟上和解的既判力》,載《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09年年會論文集》2009年9月;
14、獨著:《試論民事既判力主觀范圍的擴張》,載《湘江法律評論》2009年第7卷;
15、獨著:《試論第三人撤銷之訴的若干程序問題》,載《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08年年會論文集》2008年9月;
16、獨著:《我國民事舉證時限制度的缺陷與完善》,載《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5期;
17、獨著:《德國投資人示范訴訟研究》,載宋世杰,劉建軍主編:《訴訟法制度改革新探》,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18、獨著:《自認的性質》,載《湘潭大學學報》,2006年第7期,排名第一;
19、第二:《試論民事自認的效力》,載《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6期;
20、第一:《淺析默示自認》,載《經紀人學報》,2006年第1期。(被CSSCI刊物引用),(國家一級社科期刊。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