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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沿革
1949年12月,珠江地委選派6名干部到唐家組成一個漁民工作組(簡稱“漁工組”),后于1951年1月設立了珠海專區管理處,相當于縣(團)級建制,管理處設在唐家。
1952年7月,管理處移交給中山市。
1953年4月7日,原漁民縣更名為珠海縣,除原漁民縣原有之地外,另把中山縣的中山港鄉,東莞市的萬頃沙,寶安縣的大萬山島(包括內伶仃島、外伶仃、三門列島、萬山群島、擔桿列島、佳蓬列島)及珠江口西岸的三灶、大橫琴、小橫琴、南水、北水、高欄、荷包、淇澳、龍穴等全部100多個海島劃歸珠海縣,縣治依舊設在唐家。
1959年3月22日并入中山縣,至1961年4月17日復置,縣治改設香洲區。
在1979年3月5日,珠海縣撤銷,改為設立珠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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