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是專門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按中級法院組建,對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接受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
主要職責
(一)對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實行跨區域管轄。在設立的三年內可以先在廣東省實行跨區域管轄。
(二)審理廣州市其他應由中級法院第一審的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以及不服廣州市各基層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
(三)審理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地區知識產權案件。
(四)審查處理不服本院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審理依審判監督程序提出再審的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決定權。
(六)依法受理應由本院審理的國家賠償案件,并依法決定應否進行國家賠償。
(七)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八)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九)負責本院思想政治、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和黨務工作;按照權限管理本院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置
設6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行政單位。即立案庭、專利審判庭、著作權審判庭、商標及不正當競爭審判庭、綜合辦公室(政治部)、技術調查室;直屬行政單位為司法警察支隊。
所獲榮譽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被評為“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單位”,綜合辦公室、立案庭先后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
參考資料 >
2023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部門預算.廣州知識產權法院.2023-08-19
法院簡介.廣州知識產權法院.202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