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甲(約1140年前后在世),江西省寧都縣人,宣和四年(1122)特奏名。為文蕭然有出群之資。
崔甲(約1140年前后在世)江西省寧都縣人。宣和四年(1122)特奏名。為文蕭然有出群之資。東坡過贛,贈詩曰:“詩文非他師,家法乃富春。豈非崆峒區秀,為國產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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