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綱(?-1658),順天宛平人,明總兵,后降清,因納賄營私被流放,入《貳臣傳》乙編。
順天宛平人,明總兵,受史可法推薦,鎮守河南開封府。
順治二年(1645),愛新覺羅·多鐸下河南,王之綱走江寧區,后隨趙之龍降清,任徐州市總兵,平定徐州周邊山賊。入京覲見,授云霄縣總兵。順治十年(1653)加都督同知。
順治十五年(1658年),以結交內監吳良輔納賄營私,革職擬斬,后改流放尚陽堡。不久死于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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