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泉縣居于北川羌族自治縣河邊,有小泉小水,故名。北齊天保三年(552)設置,隋大業三年(607)改名方山縣,故治初在今山西方山縣北17公里處的方山村。隋移治今方山縣南17.5公里處的峪口鎮。
《元和郡縣志》石州:方山縣,“本漢離石區地,高齊高洋于此縣北六十八里置良泉縣,屬離石郡。隋大業三年移就今縣南三十五里方山置,故名方山。”《太平寰宇記》石州:方山縣,“本漢離石縣地,北齊天保三年于離石縣北六十八里置良泉縣,唐武德二年移就隋廢方山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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