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華,男,土家族,1965年10月出生,貴州省思南中學人,大學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銅仁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22年11月消息,何建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人物履歷
1984年8月至1993年4月,先后任思南縣合朋溪區小學、瓦窯小學、瓦窯中學教師;
1993年4月至2007年6月,先后任思南縣香壩鄉黨政辦主任,許家壩鎮黨委委員、組織干事、黨委副書記,楓蕓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鸚鵡溪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7年6月至2010年8月,任思南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2010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思南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0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思南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任原銅仁地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2年2月至2021年9月,任銅仁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1年9月,任銅仁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3月消息,經中共銅仁市委批準,銅仁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何建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銅仁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消息,經銅仁市委批準,銅仁市紀委監委對市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何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建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接受宴請;毫無廉潔意識,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喪失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索取和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建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銅仁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銅仁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何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銅仁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參考資料 >
銅仁市應急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何建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今日頭條-天眼新聞.2022-11-07
銅仁市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何建華接受審查調查.七臺河檢察-今日頭條.202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