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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字錫三,清朝政治人物,涇縣人。他的職業生涯始于監生,歷任湖南省永順府龍山縣知縣、湖南保靖縣知縣、湖南鳳凰直隸廳同知、湖南永順府知府、湖南辰永靖道道員、廣西按察使、湖南按察使、江西省按察使、湖南巡撫等職。
人物生平
翟誥為監生出身。初官寶慶府經歷。愛新覺羅·旻寧八年(1828年)七月,任職湖南永順府龍山縣知縣。
道光十二年(1832年)任湖南保靖縣知縣。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署湖南鳳凰直隸廳同知。
咸豐元年(1851年)升湖南永順府知府。
咸豐七年(1857年)十一月,由湖南辰沅永靖道道員升任廣西按察使。
咸豐八年正月二十(1858年3月5日),命開缺為候補按察使,仍留湖南辰沅永靖道本任。歷升江西省、湖南省按察使。
咸豐十年(1860年)署湖南巡撫。次年休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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