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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康
來源:互聯網

徐永康,1956年12月生于上海市,籍貫江蘇無錫,歷史學博士,畢業于南京大學,現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法律史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徐永康,曾獲司法部先進教師、上海市高校優秀青年教師等榮譽稱號。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社會任職

曾任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教研室主任、《法學》月刊社副主編、科研處處長、《華東政法大學學報》副主編、研究生教育院院長等職。

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上海中信正義律師事務所律師。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主要從事法律史和法律文化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發表《法學新學科的命名問題》《〈論語〉中的“先富后教”思想及其法文化價值》《研究儒家義利觀的時代意義》等論文50多篇。主編出版和參加編寫《中國法制史》《現代家庭經濟法律指南》《當代中國法學新思潮》《法典之王——唐律疏議與中國文化》及《三留集》等專著教材20多種。獨立主持上海市重點社科項目“法制協調學”和上海市教委項目“中國法制現代化特征研究”的研究,參加“中國法律思想通史”(近代卷)、“中國法制通史”(隋唐卷)、“國際反貪污的理論與實踐”等國家重點社科項目的研究和寫作,參加《辭海》(1999年版)的修訂和《大辭海》法學卷的編寫,負責其中“中國法律史”的編寫工作。

著作教材

《中國法制通史·隋唐卷》(國家重點課題),參編,法律出版社1998年10月,4萬字(本人完成字數,下同)。

《中國法制史》,參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1月,7萬字。

《中國法律制度史》,參編,法律出版社1999年8月,7萬字。

辭海》(99年版,重點課題),參編,上海辭書出版社1999年9月,2萬余字。

中國法制史教程》(參編第4、5、6章),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1月,72000字。

《國際反貪污賄賂理論與司法實踐》(國家重點課題),(撰寫第六編第一章第一、二節,4萬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3月。

《中國法律制度史》,參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8月,6萬字。

《中國法律思想史》,參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3月,4萬5千字。

《法典之王——〈唐律疏議〉與中國文化》,專著,河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12月版,20萬字。

三留集》,專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9月,30萬字。

發表論文

《中國百年憲政夢的追尋》,《華東政法學院報》1998年創刊號。

《新中國50年法制建設》,《上海黨史研究》1999年4期。

《現代化與有組織犯罪的新變化》,《華東政法學院學報》1999年5期。

《唐律“十惡”罪刑研究》,《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1999年6期。

《從邪教組織的特點看法律應對措施》,《法學》1999年12期。

《儒學與21世紀中國法治》,《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0年2期。

《試論中外反邪教立法之異同》,《法律科學》2000年3期。

《陳云對新中國經濟建設的卓越貢獻》,《上海黨史研究》2000年3期。

《中西交融、民商合一——論中華民國?!疵穹ā怠罚?a href="/hebeideji/7137513633740696744.html">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1年春季號。

《香港司法文化的過去、現在與未來》,《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1年第6期。

《高校亟應弘揚學術道德》,《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1年增刊。

《一部研究中國法律社會史的新作》,《江海學刊》2002年第2期。

《鄧小平理論指引我們走向依法治國》,載《繼往開來——第三屆上海高校教師鄧小平理論研究獲獎論文集》,上海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

《儒學、傳統文化和現代法治》,載《儒家思想與現代道德和法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

《黃興政治法律觀略論》,載《跨世紀法學問題探研》,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9年8月。

《鄒容、陳天華民主與法律思想》,載《’2000法學新問題探論》,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0年10月。

《20世紀中國法律虛無主義思潮述評》,載《’2001法學新問題探論》,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1年10月。

《判例法:中國法制之源》,載《華東政法學院學術文集(2001)》,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4月。

《百年來中國司法現代化之特征》,載《’2002法學新問題探論》,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2年9月。

(以下均為獨立完成)

《遏制帶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香港特別行政區每日鏡報》月刊1999年2月號。

《單位犯罪:中國刑法的獨特規定》,香港《鏡報》月刊1999年3月號。

《統一合同法幾經曲折才出臺》,香港《鏡報》月刊1999年5月號。

《國家賠償:起步艱難》,香港《鏡報》月刊1999年7月號。

《中國司法改革的難題》,香港《鏡報》月刊1999年8月號。

《法院判決緣何“執行難”?》,香港《鏡報》月刊1999年12月號。

《且看調解制度走向何方?》,香港《鏡報》月刊1999年12月號。

《江澤民依法治國新思路》《中共十五大報告對法治有新提法》,載《江澤民運籌帷幄》文集,香港鏡報文化企業有限公司1999年10月。

《人民陪審制度有待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每日鏡報》月刊2000年1月號。

《村民自治:中國的“草根”民主》,香港《鏡報》月刊2000年2月號。

《人大個案監督的是與非》,香港《鏡報》月刊2000年3月號。

《法院改革的新跡象》,香港《鏡報》月刊2000年5月號。

《從“抗拒從嚴”到沉默權規則》,香港《鏡報》月刊2000年7月號。

《中國律師業的基本走向》,香港《鏡報》月刊2000年8月號。,4500字

《精神損害賠償:如何定標準?》,香港《鏡報》月刊2000年9月號。

《第三只眼看〈立法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每日鏡報》月刊2000年11月號。

《近期。百姓關注立法焦點是修訂婚姻法》,香港《鏡報》月刊2000年12月號。

《打假風暴再次席卷中國》,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1月號。

《大陸黑社會問題再透視》,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2月號。

《中國積極推進司法改革》,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3月號。

《死刑執行方式的悄悄變革》,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4月號?!侗娬f紛紜的“性賄賂罪”》,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5月號。

《值得重視的網絡立法問題》,香港特別行政區每日鏡報》月刊2001年6月《庭審電視直播的利與弊》,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7月《謹防新聞報道變成“媒體審判”》,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8月號。

《隱私權意識的萌醒》,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9月號?!秳e了,律考》,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10月號。

《應當廢除公開逮捕大會的做法》,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11月號。

《中國戶籍制度的堅冰正被打破》,香港《鏡報》月刊2001年12月號。

《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法律跟進》,香港特別行政區每日鏡報》月刊2002年1月號。

《喜看如春草般萌生的“公益訴訟”》,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2月號。

《刑訊逼供何時能禁絕?》,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3月號。

《從“大學生能否結婚”想到的》,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4月號。

《半個世紀來中國首批大法官誕生》,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5月號。

《如何讓憲法變為生活中鮮活的法律?》,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7月號。

《公民知情權應成法定權利》,香港特別行政區每日鏡報》月刊2002年8月號。

《見義勇為:一個沉重的話題》,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9月號。

《穿越監所圍墻的爭論》,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10月號。

《逐漸完善的中國計劃生育立法》,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11月號。

《政府采購:如何念好這本“經”?》,香港《鏡報》月刊2002年12月號。

教學成就

主講“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中國法律史專題研究”、“法理學”、“執法與司法研究”、“依法治國與法文化”等課程。

參考資料 >

徐永康(華政教授) 簡歷 - 名人簡歷.名人簡歷.2021-05-18

徐永康.法學專家網.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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