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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宋元嘉年間(424~453年),在臨允縣(治在今新興縣城)南部分置龍潭縣(治在今廣東新興縣天堂鎮龍潭寨村),屬新寧郡。梁普通四年(523年),龍潭縣屬陽春郡。
正文
隋開皇十年(590年),撤銷陽春郡,龍潭縣改稱銅陵縣(縣治遷至今廣東陽春市石望鎮),屬肇慶市。大業二年(606年)屬信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銅陵縣屬勤州,武德五年(622年)撤銷勤州,銅陵縣屬春州。萬歲通天二年(697年)恢復勤州,銅陵縣屬之。長安二年(702年)又撤勤州,銅陵縣改屬春州。開元十八年(730年),又復置勤州,銅陵縣又屬之。天寶(742年),勤州為云浮郡。銅陵市縣屬之,乾元元年(758年),云浮郡復勤州,銅陵為州治。
宋開寶五年(972年)撤銷勤州,銅陵縣改屬春州。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撤銷春州,銅陵縣改屬新州。天禧四年(1020年),再復春州,銅陵縣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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