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矛,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蘭州市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3月入黨,蘭州理工大學學歷、工學學士,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曾任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一級巡視員。
人物履歷
1980.09—1984.08,甘肅工業大學焊接專業學生
1984.08—1993.03,甘肅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助理工程師
1993.03—1995.08,甘肅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容器檢驗室主任
1995.08—1997.03,甘肅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副所長
1997.03—2002.11,甘肅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所長
2002.11—2007.06,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辦公室主任(其間:2000.09—2003.06,在甘肅省委黨校專門史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7.06—2009.12,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局長
2009.12—2018.10,甘肅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10—2021.09,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1.09,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
曾任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一級巡視員
環保問責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4月13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甘肅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并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甘肅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甘肅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甘肅省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在全力配合中央專項督查組核查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同時,對中央環保督察移交的所有問題線索,采取分級核實、統一審核的方式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調查,查清了事實,分清了責任,界定了責任人員。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問題。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十分嚴峻,2014年、2015年連續兩年未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不降反升;燃煤小鍋爐整治淘汰工作不到位,2014年以來仍違規新增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912臺;全省仍有404臺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未進行提標改造;商品煤管控不到位,平涼市、慶陽市兩市商品煤抽檢合格率僅為30%和66%;列入省政府2014年淘汰任務的白銀佳隆新材料有限公司萃取生產線未拆除;甘肅中瑞鋁業有限公司2014年違法開工建設年產50萬噸電解鋁項目;《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于當年9月才印發各市州,影響當年工作安排。以上問題反映出全省環保、質監、發改、工信等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組織推進、監督考核不力,有關市州政府工作落實不到位。根據省環保督察問責工作組調查認定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省委、省政府研究決定,給予省質監局副局長張矛行政警告處分。
參考資料 >
領導之窗.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2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