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郡是中國隋朝時期設置的行政區劃。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時,宜春市被改為宜春郡,治所位于袁州區(今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區)。該郡的轄區大致相當于現在的江西省宜春市、萍鄉市、新余市一帶。唐朝建立后,曾多次在宜春郡與袁州之間進行行政區劃的更改。
唐武德四年(621年),天寶將宜春郡改回為袁州,領有宜春、萍鄉、新喻三縣。天寶元年(742年),唐朝再次將袁州改為宜春郡,治所和轄區未發生變化。乾元元年(758年),唐朝又一次將宜春郡改回為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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