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查對材積,除將原木檢尺長帶0.52m編在一起外,還編制了專業(yè)用材材積表,對表的編排形式也做了一些改進,即由原來4個徑級編成1個組合,組合與組合之間的經(jīng)極材積采用給體字相間,改為現(xiàn)在的經(jīng)積不分組合,雙厘米數(shù)驚悸的材積采用加灰底的排列方法,這樣將單厘米經(jīng)紀和雙厘米經(jīng)紀的材積明顯地區(qū)別開來。
內(nèi)容簡介
根據(jù)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4814-84《原木材積表》、GB4815-84《杉原條材積表》、GB449-84《鋸材材積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門的木材經(jīng)銷、木材檢量等人員用于迅速查定各類木材的累計材積數(shù)。
查定方法
(1)單根的或不滿10根的原木、原條、特等鋸材和普通鋸材的材積累計數(shù),可直接從本手冊中分別查得。
(2)根數(shù)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數(shù)的原木、原條、特等鋸材和普通鋸材的材積累計數(shù),可先相應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積數(shù),然后將小數(shù)點右移一位(即擴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guī)в袀€位數(shù)根數(shù)的原木、原條、特等鋸材和普通鋸材的材積累計數(shù),可先得出整十位數(shù)根數(shù)的材積數(shù),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個位數(shù)根數(shù)的材積數(shù)而得。
《原木材積表》的說明
1、GB4814-84《原木材積表》的規(guī)定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樹種的原木材積計算。
(1)檢尺徑自4-12cm的小徑原木材積由下式確定:
V=0.7854L(D+0.45L+0.2)2÷10000
式中:V——材積(立方米);
L——檢尺長(m);
D——檢尺徑(cm)。
(2)檢尺徑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積由下式確定: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
(3)原木的檢尺長、檢尺徑按GB144.2-84《原木檢驗尺寸檢量》的規(guī)定檢量。
(4)檢尺徑4-6cm的原木材積數(shù)字保留四位小數(shù),檢尺徑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積數(shù)字,保留三位小數(shù)。
2、GB4814-84《原木材積表》中的附錄(圓材材積計算公式)的規(guī)定
(1)檢尺長超出原木材積表所列范圍而又不符合原條標準的特殊用途圓材,其材積按下式計算:
V=0.8L(D+0.5L)2÷10000
(2)圓材的檢尺長、檢尺徑按GB144.2-84《原木檢驗尺寸檢量》的規(guī)定檢量。檢尺徑,按2cm進級;檢尺長的進級范圍及長級公差允許范圍由供需雙方商定。
(3)缺陷限度及分級標準由供需雙方商定。
《杉原條材積表》的說明
本標準適用于杉原條和其它樹種的原條商品材材積計算。
(1)檢尺徑自10cm以上的杉原條材積由下式確定:
V=0.39(3.50+D)2(0.48+L)÷10000
式中:V——材積(立方米);
L——檢尺長(m);
D——檢尺徑(cm)。
(2)檢尺徑為8cm的杉原條材積由下式確定:
V=0.4902×L÷100
(3)原條的檢尺長、檢尺徑按GB4816-84《杉原條檢驗》的規(guī)定檢量。
(4)原條材積數(shù)字都保留三位小數(shù)。
《鋸材材積表》的說明
本標準適用于鋸材產(chǎn)品的材積計算。
(1)鋸材尺寸按GB4822.2-84《鋸材檢驗尺寸檢量》的規(guī)定檢量。
(2)鋸材材積按長方體體積公式計算,即:
V=L·W·T÷1000000
V——鋸材材積(立方米);
L——鋸材長度(m);
W——鋸材寬度(mm);
T——鋸材厚度(mm)。
《原條材積表》的說明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樹種的原條材積計算。
(1)原條材積數(shù)字系按中央斷面積公式展開而來,即:
V=0.7854D2L÷10000
V——材積(m3);
D——中央直徑(cm);
L——材長(m)
(2)本標準所列材積表采用的原條中央直徑范圍為6-50cm;長度范圍為3-35m。中央直徑按2cm進位;長度不足5m的按0.5m進位,自5m以上的按1m進位。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