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宗教事務局曾是管理全省宗教、信仰、宗教文化、宗教機構、組織、團體的政府部門。2014年7月,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和湘發﹝2014﹞12號、湘發﹝2014﹞13號文件,省政府將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和省宗教事務局的職責整合,組建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為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能
(一)起草有關宗教事務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部門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推動落實,負責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行使宗教行政執法職能,受理有關行政復議,參與有關行政訴訟。
(二)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系和諧,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研究宗教理論和省內外宗教現狀,負責全省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處理宗教領域問題的政策建議。
(四)指導宗教組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幫助宗教團體辦好宗教院校,推動宗教組織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組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五)指導市縣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處理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
(六)負責組織宗教工作隊伍和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以及對港澳臺的宗教交往活動,參與涉及宗教的對外宣傳工作。
(八)負責全省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登記管理。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處室
(一)辦公室:負責全局機關文秘、信息、會務、機要、宣傳、督查、抵御滲透、信訪、接待、檔案、安全、保密、辦公現代化、財務、行政、后勤、車輛管理、服務等工作;內設抵滲辦,負責抵御滲透工作;內設宣傳信息辦,負責對外宣傳與網絡信息等相關工作;內設督查辦,負責對局黨組、局務會決定事項及其他相關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二)業務一處:負責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民間信仰事務管理與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宗教院校(培訓中心)管理工作,內設民間信仰事務辦,負責民間信仰活動場所登記管理工作。
(三)業務二處:負責天主教、基督教事務管理及湖南圣經學校管理工作。
(四)業務三處:負責宗教行政執法與監督、行政審批、行政復議、宗教外事及重大事項調研等工作。
(五)機關黨委(人事教育處):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及機關人事、工資、教育培訓、紀檢監察、工會、老干、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宗教團體換屆人事安排推薦與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訓、政治安排推薦工作。
參考資料 >
2020 年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預算.湖南省財政廳.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