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1511年—1587年),字仲弘,一字仲成、魯祖,直隸徽州府休寧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人物生平
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二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進士。授戶部主事,轉員外郎。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福建按察司事。在任期間,倭寇橫行,常患同安區縣,汪垍身負重任來到同安,聞獄中有死罪犯陳嘉任等七人力大無比,他曉之以理,命令他們贖罪擊敵。陳等七人感其恩,為先鋒奮力上陣,斬倭寇首級30個、擒敵72人,倭寇方退走。為此事,陳等七人免死罪。汪垍因此功被朝廷賜金綺,貴州省叅議,罷歸。
人物關系
曾祖父汪武貴;祖父汪齊;父汪昱,曾任訓導。前母吳氏;母戴氏。
參考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