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民政局是廈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并組織實施廈門市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各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并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本市各級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等事項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地名管理相關工作。
(六)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及相關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民政救濟對象精神病人救治的相關工作。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弘揚慈善文化,開展慈善宣傳,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監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銷工作。
(八)指導全市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辦理并指導涉外和涉臺、港、澳、僑的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九)負責全市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工作。
(十)指導全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協調扶持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協調辦理老區建設相關事務,承辦老區扶建項目資金審核,負責革命“五老”人員及其遺偶優待管理工作,聯系和指導市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
(十一)擬訂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二)按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職責。????????????????????????????????????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當牢固樹立民政愛民、民政為民理念,創新工作方式,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努力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加強慈善組織監管,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全面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健全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政策制度,推進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努力發揮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在社會治理服務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擴大社會參與、激發社會活力、潤滑社會關系。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起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規章、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與市醫療保障局在醫療救助方面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參與擬訂醫療方面的專項救助政策措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綜合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安全保衛和信訪等工作。承擔行政后勤工作。組織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開展民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民政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具體承辦涉及民政行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
(二)規劃財務處。擬訂并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本部門資金預決算工作。指導、監督上級和本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統計。承擔規劃、推動民政重點項目建設的相關工作。
(三)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辦公室)。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登記管理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各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并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等工作。
(四)社會救助和兒童福利處(市革命老根據地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擬訂并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政策和標準。承辦相關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依照有關分工負責市級生活類救災物資的采購、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牽頭協調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社會救助政策措施。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指導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落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協調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老區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促進老區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組織協調老區扶建工作。按規定承擔老區扶建專項資金的監管。承擔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的優待管理工作。協調革命遺址維護工作。負責老區發展情況的數據統計。承擔市革命老根據地建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聯系市老區建設促進會。
(五)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處。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養老服務處。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社會工作和慈善事業促進處。擬訂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弘揚慈善文化,開展慈善宣傳,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監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銷工作。
(八)社會事務和區劃地名處(婚姻登記處、市勘界辦公室)。指導民政救濟對象精神病人救治的相關工作。擬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相關政策,指導救助服務機構相關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殯葬管理政策并抓好落實。指導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和兒童收養登記工作,受理涉外和涉臺、港、澳、僑的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負責殯葬執法監督。指導殯葬服務機構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辦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地名管理相關工作。
(九)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和離退休干部等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參考資料 >
廈門市民政局主要職責.廈門市民政局.2022-08-03
廈門市民政局內設機構.廈門市民政局.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