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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供暖供冷是一種通過提高或降低建筑物內部表面溫度來實現室內采暖或制冷的技術。這種技術利用輻射和對流的傳熱方式進行熱量傳遞。
設計原則
一般規定
在設計熱水地面輻射供暖系統時,供水溫度應根據計算確定,通常不超過60℃,而供回水溫差則不宜超過10℃,同時也不應低于5℃。對于民用建筑,建議供水溫度控制在35℃至45℃之間。毛細管網輻射系統在供暖時,其供水溫度應遵循特定的標準,供回水溫差推薦在3℃至6℃范圍內。此外,輻射供暖表面的平均溫度也應符合相關標準。
溫度限制
輻射供暖供冷系統的供水溫度應確保冷卻表面的溫度略高于室內空氣的露點溫度,一般保持在1℃至2℃的范圍。供回水溫度不應超過5℃,并且不應低于2℃。輻射供冷表面的平均溫度也有相應的標準。
建筑構造
輻射地面的構造包括樓板或與土壤相鄰的地面、防潮層(僅適用于與土壤相鄰的地面)、絕熱層、加熱供冷部件、填充層、隔離層(針對潮濕房間)以及面層等組成部分。
熱負荷與冷負荷計算
輻射供暖供冷房間的熱負荷與冷負荷計算應按照國家現行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及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的相關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 >
jgj 142-2012 輻射供暖供冷技術規程.道客巴巴.2024-11-04
《輻射供暖供冷技術規程 JGJ142-2012》.搜建筑網.2024-11-04
輻射供暖供冷.anze.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