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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華,1949年9月生于上海市,是一名共產黨員。他畢業于上海財經學院金融系。1999年,朱小華擔任光大集團董事長期間,在與港商富賈劉希泳的經濟交往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和貪污受賄等經濟犯罪問題,隨即被“雙規”。2002年10月,朱小華因受賄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朱小華曾在文革中作為上海知青下放北大荒,與人合編有《北大荒風云錄》。
個人履歷
1977年考入上海財經學院金融系。
1991年至1992年任聯合國貨幣基金組織(美國)訪問學者。與人合編有《北大荒風云錄》。文革中曾作為上海市知青下放北大荒黑龍江墾區第五十五團,返城后任浦東新區工商銀行柜員。81年大學畢業后歷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基建司計劃處處長,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兼上海外匯管理局副局長。
1992年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經濟部副部長。
1993年7月被任命為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1994年2月兼任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
1996年7月被任命為光大集團董事長。
違法違紀
因受賄于2002年10月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
參考資料 >
溫故共和國金融大案之朱小華:興也勃衰也忽.中國新聞周刊.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