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青,男,1966年9月出生,綽號“老倌[guān]子”“青哥”,是郴州永興縣特大涉黑組織的頭號人物。
陳曉青案代號“9·22”專案,由公安部掛牌督辦,被稱為郴州市“成員最多、作案時間最長、犯罪事實最多、關系網最為錯綜復雜”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湖南省各級公安機關歷經7個月艱苦偵辦,最終使陳曉青、許以國、戴林輝3名“黑老大”及其組織成員受到嚴懲。
人物事件
犯罪案例
暴力犯罪“坐大”百姓談“黑”色變
追溯陳曉青的“發家史”,便是一條典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坐大”軌跡——
上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陳曉青就在永興縣城郊鄉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走私?非法經營?非法使用興奮劑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木材為業“闖社會”。其間,陳曉青聚集了一批社會閑雜人員,逐漸在永興縣“打出”不怕惹事的名聲。1999年,永興縣城內發生一起兩個黑惡團伙斗毆事件。作為當事一方,陳曉青帶人將另一方主要成員曹向月砍死。
“此事在永興縣城影響極大,但陳曉青卻沒有受到法律追究。”專案組成員、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李長躍說,借此,陳曉青確立了“江湖地位”。
此后直至2008年,陳曉青團伙不斷網羅“兩勞”釋放人員等,以火拼、故意傷害等方式不斷吞并周邊黑惡勢力,力量和聲勢逐漸壯大,最終形成了多達70余人、組織層級分明的特大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主要頭目是陳曉青、戴林輝、許以國三人。
當地老百姓回憶,該組織大部分成員有文身標志,常常隨身攜帶槍支、匕首等兇器,以違法犯罪為業,以狠毒、不計后果著稱。實施犯罪時,人數往往多達數十人,現場很嚇人,就像電影場面。當地百姓舉例說,一成員將人砍成重傷后逃跑,回來后竟向受害者索要“跑路費”;公然到永興縣城多所學校招募學生去賭場“看場子”;聚眾斗毆時追打闖入黨政機關;許以國同村一戶人家懾于其淫威,離鄉寄居長達12年之久。
警方介紹,發生在郴州市城區和永興縣的大部分暴力案件都與該組織有關,許多百姓談“黑”色變。落網團伙成員交代的犯罪材料中,少的有幾十頁紙,多的達400多頁。
“以黑斂財”作后盾 尋找“政治靠山”
通過暴力手段在當地形成的“威懾力”,變成了陳曉青團伙非法斂財的工具。專案組調查發現,這一涉黑組織通過威逼利誘等非法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涉足煤礦、冶煉廠、沙場、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等領域,串通招投標,強攬工程;同時在多個賓館、酒店、市場開設地下賭場,組織婦女賣淫,充當黑保安、收取保護費等,不斷獲取巨額經濟利益。
通過以黑斂財,該組織主要成員的個人資產都在數百萬元至千萬元之間。據陳曉青等交代,他們獲得的“黑金”用于發展、壯大組織,購買作案工具,為受傷成員支付醫藥費,為被抓成員“打點關節”,為“跑路”成員提供路費。
因為靠“黑”起家,陳曉青團伙必然會努力尋找政治靠山。他們不斷拉攏腐蝕干部,在當地建立起了復雜的關系網絡,并不斷向農村基層政權滲透。
李長躍介紹,多年來,陳曉青團伙不惜動用金錢、美色,采取宴請饋贈、重金行賄等各種手段,拉攏腐蝕當地黨政部門的極少數“害群之馬”,為其提供保護或謀取更大利益,很多相關案件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久拖不結、降格處理。
“因此,該組織才能囂張跋扈多年,多次打擊都未傷元氣。”李長躍說。
為擁有更大發展空間,該組織還通過暴力、賄選等手段干擾基層選舉,撈取政治資本,組織頭目都曾擔任村干部。其中,陳曉青當村主任9年,戴林輝當村主任、村支書7年,許以國當村主任、鎮人大代表5年。這些“黑老大”還通過威逼利誘選民,扶持其他組織成員當村干部。正如陳曉青交代:“如果沒有村干部這頂帽子,在別人眼里就是個混混。”
如今、專案組已向紀檢部門移交“保護傘”線索24條,涉及當地公安、國土、稅務、公路等部門25人。
專案偵查
專案組“化裝”偵查 沖破阻力打拔“黑根”
由于陳曉青涉黑組織關系網復雜,當地不少群眾“敢怒不敢言”,在偵辦初期,專案組遇到很多困難和阻力。
專案組民警回憶調查時的情形:去當地有關單位調案卷,要調的案卷偏偏找不到;要找相關知情人了解情況,可知情人的信息遲遲收集不上來。最后收集上來,電話也打不通。辦案過程中,有些人還替涉黑組織人員說好話,有時甚至辦案組的內部會議也有“內鬼”走漏風聲。
重重阻力之下,偵辦過程充滿驚險與刺激——專案組民警曾化裝應聘到涉黑組織活動的賓館做保安達兩個多月;專案組還派出一名老同志裝成啞巴,騎著破舊自行車,在該團伙經常活動的地段擺攤賣字畫,一蹲守就是9個月。
“許多細節都像是在演繹一部精彩的偵破片。”專案組民警介紹,指揮部曾經“故意透露”偵辦的是另一批涉黑團伙,讓許以國等人放松警惕;同時,各種傳統手段和科技手段相結合,奠定了成功破案的堅實基礎。
專案組的偵查過程曾引起三名“黑老大”的懷疑,警告和威脅隨之而來。許以國曾當面威脅辦案民警說:“希望你多關照……你曉得我這個人的性格,誰惹了我,我挖地三尺也要搞死他!”
打黑不打“傘”,難以拔“黑根”。專案組向上級反映陳曉青團伙的復雜社會關系后,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果斷采取措施,對永興縣一些單位領導班子進行“大換血”。
為了打消群眾檢舉、作證的顧慮,專案組民警鍥而不舍。白天找不到就晚上找,一次次登門反復解釋勸說。正是黨和政府打黑除惡的決心,感動了一些知情群眾,涉黑組織的犯罪事實初步摸清。
2010年3月15日,經過周密部署,湖南公安機關出動400余名警力,同時收網,將陳曉青等骨干成員共18人一舉抓獲,前期摸底抓捕對象無一漏網。
最終,這一涉黑犯罪組織走向末路。經法院判決,許以國等3人被判處死刑;陳曉青、戴林輝等6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他40名組織成員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不打黑,談不上改善民生。打黑有沒有成效,群眾感受最深。”永興縣委書記陳方敏說,當地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被拔除,老百姓奔走相告,如同過年一樣。
參考資料 >
永興“掃黑”:由亂到治,由治到穩.今日頭條.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