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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廷用,字棟,福建政和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吳廷用生于富裕家庭,但他個人生活儉樸。
人物生平
永樂二年(1404年),吳廷用中甲申科殿試三甲第九名進士,同年十二月,授戶科給事中。宣德年間,官至禮部侍郎。
因辦事勤謹,得到太子朱高熾的賞識。朱高熾即位后,吏部按資歷升吳廷用為云南省事,朱高熾特升他為刑部右侍郎。在奉命往江西省清理軍伍時,吉安府一老婦因獨子被里正以衛所士兵的名義占用服役,生活貧困無法維持而上告。地方官吏不分是非,冤情被壓制。吳廷用認真勘察這個衛所,發現老婦的兒子是因為和士兵同姓而妄報,隨即將其釋放回家。
宣德三年(1428年),吳廷用奉命到湖廣采木時,許多役夫觸冒寒暑,染上疾病,吳懂醫道,不但捐資買藥給役夫服用,而且親自給役夫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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