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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因室雜綴》是一部記錄了民國時期錢幣制度變遷的筆記史料。書中詳細記載了咸同光宣四朝的錢法變革情況,包括不同種類貨幣的鑄造及其重量變化。盡管作者身份尚未得到確證,但這本書對于研究中國近代貨幣歷史具有重要價值。
歷史背景
清朝初期,云南銅礦提供的銅料用于鑄造貨幣。然而到了咸豐年間,由于戰爭頻繁,國家財政緊張,加之運輸困難,導致云南銅料供應不足。在這種情況下,刑部尚書周祖培等人提議鑄造大額貨幣以緩解財政壓力。時任戶部尚書的祁雋藻對此表示支持。咸豐三年三月,首先發行的是當十錢,重量為六錢。同年八月,增加了當五十錢,重量為一兩八錢。十一月,又新增了當百、當五百、當千三種鈔錢,分別重二兩、一兩六錢和一兩五錢。其中,當千錢的顏色偏紫色,當五百錢顏色偏黃色。隨后,當五十錢的重量被調整為一兩二錢,當十錢則經歷了多次減重,最終穩定在二錢六分。咸豐四年正月,開始鑄造當五錢,重量為二錢二分。三月,開始鑄造鐵質當十錢,六月則開始鑄造鉛制貨幣。但由于盜鑄現象嚴重,政府難以回收,這些新貨幣在市場上并不受歡迎,因此陸續被廢除,只留下了銅鐵當十錢。后來,鐵當十也被廢除,只剩下銅當十一種。朝廷下令大錢與制錢同時使用,但在京城以外的地方,人們不再使用大錢。這種混亂的局面一直持續到光緒十四年,當時戶部尚書閻敬銘提出廢除當十錢,恢復使用制錢。為此,朝廷制定了三年計劃,逐步收回大錢。然而,由于市場上的當十錢實際價值僅為制錢的兩倍,這一政策實施后引發了市場的巨大動蕩,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參考資料 >
慧因室雜綴 .慧因室雜綴 .2024-09-05